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对项目竣工日期及公开调试起止时间进行公示。淮安合盛记忆合金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项目主体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于2021年7月25日完工,竣工调试期为2021年8月-2021年9月。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淮安合盛记忆合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