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江苏勃鑫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洗涤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洗涤剂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勃鑫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涟水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纬五路北侧,经一路西侧
占地面积:71486m2;
建设内容: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10万吨洗涤剂;
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用的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本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调节+A2/O生化+二次沉淀)预处理后,排入薛行污水处理厂。
2、废气治理:烷基糖苷产生的有机废气经RTO装置处理后经22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烷基糖苷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22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酸性还原性清洗剂A、B生产线、除湿生产线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22米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碱性还原性清洗剂A生产线、线路板清洗剂A、B生产线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22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多功能清洗剂生产先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9米高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多功能清洗剂生产先产生的酸性废气经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9米高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导热锅炉废气经15米高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DA008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设置减震垫、种植绿化等降噪措施,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弃物治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外排量为零。固废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外排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已获得了淮安涟水县发展改革委备案,根据备案文件,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拟建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环保政策及“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可行,各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周边公众无反对意见。
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勃鑫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候经理;
联系电话:15961514936;
邮箱:1933507665@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全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161769366
邮箱:qlwf@jsqlhj.cn
六、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xyLtIm2TX5eN1_oGnEMpA
提取码:Gyc1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八、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