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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勃鑫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洗涤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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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江苏勃鑫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洗涤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洗涤剂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勃鑫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涟水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纬五路北侧,经一路西侧

占地面积:71486m2

建设内容: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10万吨洗涤剂;

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用的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本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调节+A2/O生化+二次沉淀)预处理后,排入薛行污水处理厂。

2、废气治理:烷基糖苷产生的有机废气经RTO装置处理后22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烷基糖苷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22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酸性还原性清洗剂A、B生产线、除湿生产线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22米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碱性还原性清洗剂A生产线、线路板清洗剂A、B生产线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22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多功能清洗剂生产先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19米高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多功能清洗剂生产先产生的酸性废气经喷淋装置处理后19米高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导热锅炉废气15米高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装置处理后15米高DA008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设置减震垫、种植绿化等降噪措施,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弃物治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外排量为零。固废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外排量为零。

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已获得了淮安涟水县发展改革委备案,根据备案文件,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拟建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环保政策及“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可行,各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周边公众无反对意见。

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勃鑫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候经理;

联系电话:15961514936

邮箱:1933507665@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全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161769366

邮箱:qlwf@jsqlhj.cn

六、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xyLtIm2TX5eN1_oGnEMpA

提取码:Gyc1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八、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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